关于湖北理工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2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6年研究生“三助一辅”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计划

1.助教和助研岗位。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课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情况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助教和助研岗位人数。

2.助管和辅导员岗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申请人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二、基本原则

1.2026年我校拟设研究生助管和辅导员岗位不超过17人,助研和助教岗位由导师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2.每生限申请一个“三助一辅”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能申请“三助一辅”岗位。

三、岗位设置

1.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处确定,并组织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

2.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助研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岗位津贴发放

1.助研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津贴标准,并按月从其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2.助教津贴由主讲教师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辅助教学工作量确定额度,并从其本人课时费中支付。

3.助管和兼职辅导员津贴标准为400元/月,按照10个月逐月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

五、岗位考核管理

1.助研的考核由导师负责,导师有权督促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并考核其工作绩效;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申请减少或停发相关学生助研津贴。

2.助教的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学院应对助教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总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研究生处。

3.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对不能胜任或不宜继续担任的研究生应及时进行调整和解聘。

4.研究生因科研、学习等原因辞去“三助一辅”岗位工作的,须提前半个月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离岗。

六、工作安排

1.岗位需求统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计岗位需求人数,填写湖北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9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相应邮箱于研究处备案。

2.研究生申请人填写《湖北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审批表》(一式三份 见附件2),并发送至相应邮箱。研究生处组织审批通过的研究生签订聘用协议书(附件3)。

3.助研、助教津贴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发放;助管、兼职辅导员津贴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

4.各设岗单位根据学生能力等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学期末考核研究生工作质量,聘用名单和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并核发岗位津贴。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646178746@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6年09月21日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Copyright 2019 湖北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邮编:435003 电子邮件:hslgyjsc@163.com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