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湖北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湖理工发〔2025〕105号)要求,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及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岗位设置
1.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数10%-15%设岗,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原则,由研究生处统筹协调。
2.助教、助研岗位由导师申请、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处统一设定。
3.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聘期为春季学期全期,助研岗位聘期由导师及课题组确定。
二、申请条件
1.我校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须征得导师同意,确保岗位工作不影响培养计划、不延长学习年限。
3.不得同时申请或兼任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
4.定向/委托培养、违反校纪校规、课程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得申请。
三、聘期管理与考核
1.受聘研究生须履职尽责,接受管理考核;助管、兼职辅导员每周工作6-8小时。
2.助教、助研岗位由学院、导师负责管理考核,学期末将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处会同聘用单位管理,受聘人每月提交工作记录,聘期结束后由聘用单位完成综合考核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存档。
3.考核合格者可优先续聘,不合格者取消下一聘期申请资格;受聘期间若履职不力、岗位工作严重影响学习,将予以解聘;研究生因故辞职的,须提前半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离岗。
四、津贴发放
1.助研津贴由导师(课题组)按实绩定标,从科研经费劳务费按月列支;
2.助教津贴由主讲教师按实际工作量核定,从本人课时费支付;
3.助管、兼职辅导员津贴为400元/月,由研究生处按本学期实际在岗月数统一逐月发放。
五、聘用程序
(一)助教、助研岗位
由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组织聘用,申请人填写《湖北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经导师、学院审核后,由学院汇总《审批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
1.2026年春季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总数7个;
2.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审批表》,经导师、意向聘用单位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处;
3.审核聘用:研究生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书(见附件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严格按要求做好岗位设置、审核推荐及后续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助教、助研岗位材料由各学院于2026年3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审批表》由申请人于2026年3月13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办公地点:X4-210室;联系电话:0714-6353696),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并按校规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湖理工发〔2025〕105号文件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9日